国家能源局部署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边远地区可再生能源独立供电迎来新机遇
2026年7月1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能源革命 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6〕75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村镇微能网建设试点工作,统筹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和能源供应安全,探索“村能村用”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农村用能清洁低碳水平和自主平衡保障能力,为建设农村新型电网、新型能源体系探索解决方案。
## 试点目标:到2030年底成功经验在全国农村有效实践
通知明确,到2028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建成一批村镇微能网试点项目,试点项目所在区域内清洁能源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运行机制、安全质量等管理体系基本健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基本成熟,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到2030年底,试点成功经验、成熟模式在农村地区有效实践。
## 三大重点建设方向
村镇微能网建设坚持电与非电并进、多能协同开发、源网荷储协调发展,主要按以下三个方向开展试点工作。
方向一:以满足农村生产生活用能需求为主的村镇微能网(群)
在可再生能源资源较丰富、有一定能源需求的村镇,构建以绿电利用为核心、非电可再生能源利用同步发展的公益性微能网及互联互济的微能网群。支持电网企业开展新能源和负荷的资源聚合管理,统一布局、建设、运维新能源和储能设施,促进新能源发电就地消纳,增强电力供应自平衡能力和自主保障能力。试点项目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不应低于50%,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40%。
方向二:以满足村镇工商业用能需求为主的综合微能网
在乡镇产业园区、大型农业基地、特色文旅村镇等工商业负荷集中区,以市场化方式打造“电、热、汽、冷、气”多能互补的高效综合能源系统。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停车场等资源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规模化开发,科学配置储能设施,加强源网荷储协调协控管理,逐步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水平。试点项目建成后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费比重不应低于50%,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
方向三:边远地区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智能微电网)和应急型微电网
在大电网未覆盖和电网末端供电能力不足、不具备实施大电网延伸覆盖条件或成本过高的边远地区,建设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主要电源、储能系统作为补充的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智能微电网);在自然灾害易发频发地区,建设具备离并网快速平稳切换、黑启动等能力的应急型微电网,日常运行与电网协同,突发情况下迅速转为离网运行模式,保障重要负荷和居民基本用电。
## 离网光伏供电迎来广阔应用空间
本次试点工作明确将边远地区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智能微电网)定位为大电网的必要延伸和补充,是公共电网的组成部分,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作为主要电源、储能系统作为补充,因地制宜配置柴油发电机等备用电源。这与光伏离网供电在无电地区、偏远地区、电网末端的应用场景高度契合,为太阳能离网系统、光储一体供电、应急供电保障等细分领域带来明确的政策支撑和市场空间。